若想真正推行农民工“月薪制”,照旧要增强羁系和奖励力度,从“纸上的权益”落实为“现实的优美”。
▲2021年5月4日,修建工人在天津某工程现场施工。图/新华社
在本年的全国两会上,农民工人为问题再度引发热议。
据新京报报道,从事修建行业27年的全国人大代表谭双剑提倡,修建业农民工应该像上班族一样每个月发人为,建立相关政府部门,对企业用工发放薪资予以制度上的治理与监视,让农民工逐步实现月薪制。
一石激起千层浪,网友对这一话题纷繁发言。
“我们最体贴的是欠薪,按月发钱很不错,但先要管理欠薪问题。”
“中国那么多庞大的工程都完成了,给农民工发小我私家为很难吗?”
“我们这里企业确实每月发钱,可发的只有生活费,也就1000多块钱。他们说其余的照旧在年底结清。”
其实,农民工“月薪制”也是一个老话题了。早在2004年,全国政协委员欧成中就提倡,农民工的人为应实行“月薪制”,人为应按月发放,年末结算。其后,又有多名政协委员提出推行农民工人为“按月支付”制度。
一个凌驾19年的提议,至今仍能激起舆论热议,足见社会对农民工权益掩护的深深眷注,但从中也可窥见维权之难。
难在哪儿?一是签订劳务条约仍未尽完备、欠薪时有发作。当下,只管中央三令五申,各地也在积极推进,相当一部门农民工与企业签订了劳务条约,但这些条约约定的条款并没有失掉很好落实,仍有一些企业托故逃避条约,钻执法的空子。
这也使得许多农民工处于事实上的掩护缺失状态。整体性的权益缺失,会传导到农民工劳动权益的方方面面。
再就是修建业农民工特殊的资金周转办法,也倒运于农民工接纳“月薪制”。一般而言,修建业多接纳项目制,层层分包的情形十分普遍,农民工处于整个链条的最末了,这也使得许多时候,农民工很难主张自己的权益,缺乏博弈的筹码。农民工的人为也往往被纳入整个资金的大盘子使用,并未专门区分出来。
另有,从农民工个体而言,不少人主张“月薪制”的意愿似乎并不强烈,这与恒久以来的支薪习惯有关,也与其在都会中往往处于漂泊状态有关。他们在都会中的消费只是为了满足基础的生活以致生存需求,他们挣来的钱,照旧要拿回家去。
固然了,比年来,随着移动存储、支付的普及,农民工不存在保管钱款的困难,“月薪制”也逐渐为人继承。
这些年来,有关方面一直在推进农民工人为支付困难。2020年5月1日,《保障农民工人为支付条例》正式开始施行,这也是首次将农民工人为问题写进执法。其中明确要求,创建单元与施工总承包单元依法订立书面工程施工条约,应当约定工程款计量周期、工程款进度结算措施以及人工用度拨付周期,并根据保障农民工人为定时足额支付的要求约定人工用度。人工用度拨付周期不得凌驾1个月。
然而,在现实中,“月薪制”落实情况并不乐观。诚如有农民工所言,多地条约也签了,月薪也发了,但又玩出了新格式,即只发一部门生活费,其他仍是到年底结清。至于开通农民工人为专用账户、接纳实名制治理等制度,也在推行中被打了折扣。
说究竟,若想真正推行农民工“月薪制”,照旧要增强羁系和奖励力度,真正把各项执法法例确定了的条款,从“纸上的权益”落实为“现实的优美”。一个康健的社会,不应该存在这样的权利差等,而是应该主举措为,措施总比困难多。
以全国劳动监察部门每年都要管理少量欠薪问题而言,不妨实验逐渐把关隘前移,从查处各企业尤其是修建企业是否遵守执法法例入手,不停夯实掩护农民工正当权益的制度根本,从而逐步形成“月薪制”等所有积极的制度在农民工群体的良性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