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公安局四级高级警长刘翔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日前,吉安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泰和县监委对吉安市公安局四级高级警长刘翔严重违纪违法问题举行了存案审查观察。
经查,刘翔身为党员干部,对党纪王法毫无敬畏之心,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与他人串供统一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划定精神和耿介纪律,收受治理服务工具礼物礼金,继承治理服务工具为其消费免单、旅游和宴请,热衷于搞“一桌餐”,着迷于娱乐场所吃喝玩乐,违规借贷获取大额利钱差;干预干与、加入司法运动;贪图享乐、纸醉金迷,追求低级趣味,恒久夜宿KTV、酒吧,与多名女性恒久保持不正当性干系;执法犯法,使用职务上的便利,在案件审核审批等方面为他人谋取优点,收受巨额财物,且在全国政法队伍领导整顿期间仍迎风作案,严重松弛公安队伍形象。
刘翔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划定精神、耿介纪律、事情纪律、生活纪律,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立功,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仍然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影响严重,应予严肃处置。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奖励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奖励法》等有关划定,经吉安市公安局党委集会研究,决定给予刘翔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奖励;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立功问题移送查察结构依法审查起诉。
刘翔简历
刘翔,男,汉族,1972年1月出生,江西永新人,1991年8月到场事情,1999年10月到场中国共产党。
1991年8月至2000年8月,吉安行署公安处法制科见习科员、服务员、科员;
2000年8月至2008年12月,吉安市公安局法制处科员、副处长(副科级);
2008年12月至2010年12月,吉安市公安局法制处副处长(正科级);
2010年12月至2016年9月,吉安市公安局情报信息研判到处长;
2016年9月至2018年9月,吉安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支队长;
2018年9月至2020年11月,吉安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支队长、一级警长;
2020年11月至2022年6月,吉安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支队长、四级高级警长;
2022年6月,吉安市公安局四级高级警长。
泉源:江西日报